京華時報記者:
今年2月9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在向環保部反饋巡視意見的時候,特別指出環評方面的問題突出,在未批先建甚至紅頂中介等問題背後,隱藏的是環保監管的失職和腐敗問題,請問陳部長將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又如何應對環保系統內腐敗的問題?謝謝。
陳吉寧:
2月9日中央巡視組向環保部通報了中央巡視的情況。環保部高度重視,成立了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我擔任領導小組的組長。一個月以來,我們開了多次會議,來落實整改的工作,一件一件的分析,一件一件的落實。應該說,中央巡視組提的這些問題,切中要害,實事求是。這些問題反映的不僅是環保部自身的問題,也有整個環保系統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包括制度上的漏洞,包括管理上的缺陷,包括工作作風問題。我們提出“三個結合”,即整改要與制度建設結合起來,把制度的籠子扎牢、扎密,要跟新環保法的實施結合起來,要和環保部轉變工作作風結合起來。
我們將開展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堅決查處一批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的環評違法行為,要把違法企業納入誠信“黑名單”,把一些情節惡劣的企業移交司法。要在社會上引起震動,表明我們的堅決態度和信心。
二是徹底解決您剛才提到環評“紅頂中介”的問題。我們決不允許“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我在這裡向媒體朋友承諾,環保部所屬事業單位的8個環評機構,今年率先全部從環保部脫離,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脫離,逾期不脫離的,一律取消環評資質。
三是深化環評制度的改革。要讓它陽光化,壓縮環評審批權的空間,強化兩項宏觀控制,一個是項目落在什麼地方?不能把一個不該建的項目放在生態敏感區和飲用水保護源地,另一個是要強化行業的污染源總量控制。同時,我們要下放審批權,強化事中和事後監管。
四是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要把環評項目從環評開始到審批到驗收,全部向社會公開。要把這個權力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做到“陽光環評”。要把政府和企業同時放在陽光下,接受公眾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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