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貪官的受賄信息,如有多少情婦、多少別墅、多少名表、多少本護照,總能引起人們的關注,但網上看到的不少關於貪官受賄清單的描述,又大多是假新聞,而且說得越細的往往越假。“貪官受賄數”儼然已成假新聞的重災區。
中國青年報報道,某媒體興奮地發出一條“獨家新聞”,稱劉鐵男及其家人在北京、青島、太原擁有住宅五處,有伯爵、江詩丹頓等名表9塊,齊白石、傅抱石真跡5幅等,還有12本外國護照並隨身藏有12張機票;貪官魏鵬遠涉案金額和房產達3.3億元——這種“重磅消息”來自哪裡呢?來自河北省檢察院一名檢察官的一個內部授課稿。
這條新聞迅速被媒體和網友瘋轉,河北省檢察院隨後辟謠稱:該檢察官到省總工會授課系個人行為,相關資料為其自行從網上搜集整理,未經單位審核。原來,又是一條以訛傳訛的不實傳言!檢察官將網上消息當成權威消息寫進授課稿——相關媒體未經證實,想當然將其當成權威消息——公眾又把媒體的報道當成“權威報道”,結果,再次上演“聾子聽啞巴說瞎子看到鬼了”的傳播鬧劇。
這名檢察官的職業素養顯然存在問題,如此重要的信息,不從正規渠道和權威部門獲取,而直接從網上拿來,並以此誤導學員。報道這一消息的媒體也該反思:其一,從新聞規範來看,“內部授課稿”作為新聞源需要核實。內部授課時,講師面對的是學員而非公眾,很多材料往往不像公開發表時那麼注重精准。其二,這並非其職務行為,演講人以私人身份進行內部授課,其能否成為信息源就需要斟酌。
如果要以此作消息源,也應針對那名檢察官的意見,求證其資料來源是否準確,內容是否屬實,能否向社會公開。不加任何求證,隨意把這種“內部課件”當新聞報道,能讓人相信其新聞品質嗎?
其實,很多關於“貪官受賄數”的報道,都不交代信息來源,而以一句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的“據知情人士透露”來代替,嚴重地小道消息化。這類報道反而非常吸引人,像什麼“紀委抄家時拉走了幾卡車的贓款”“貪官別墅內景曝光,現9000萬電視牆”等。關於劉鐵男的受賄數額,早就在網上傳播,2013年6月,香港某報的報道就很是活色生香,稱其有12本護照、8個情婦,生活如何糜爛腐化雲雲,信息源來自“內地網絡風傳的一個帖子”。而這些網絡消息,最終又被檢察官寫進了講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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