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6日電/香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前基本法草委、大律師李柱銘要讀《基本法》補習班。
特首梁振英日前出席《基本法》頒布25年研討會時表示,《基本法》草擬期間、“徵求意見稿”附件一臚列的5個主要方案,都沒有提到“公民提名”。李柱銘隨後反駁,方案三已經有“公民提名”元素。
蔣麗芸今早於臉書強調,5個方案中,確實沒有一個方案是寫明“公民提名”,而且只有方案2及5是普選方案。她質疑,李柱銘是否認同方案3是普選方案。
至於方案3寫明“由5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提名”特首候選人,是否代表“公民提名”,蔣麗芸指,《基本法》多處提及的“永久性居民”,與“公民”有分別,而《基本法》第44條及61條,說明特首及主要官員要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故“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公民”不能擔任。
她最後說:“總括一句‘永久性居民’是不等於‘公民’,看來李大狀都要返去讀基本法補習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