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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男童 |
中評社香港4月14日電/昨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微發布,4月12日,南京高新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浦口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李征琴。
據新京報報道,4月3日,有網友爆料稱,9歲男童小磊(化名)被養母虐待。兩天後,南京警方查明,小磊因未完成養母李征琴(50歲)布置的課外作業,被養母用抓癢撓、跳繩抽打及腳踩,致雙手、雙腳、背部大面積紅腫。法醫初步鑒定構成輕傷。4月5日凌晨,李征琴被警方刑拘。
昨日下午,小磊的生母張傳霞前往浦口區檢察院“給表姐求情”,被控制的李征琴是她表姐。
張傳霞向檢察院人員介紹,她家經濟條件不好,為了給小磊一個好的教育環境,3年前,她將6歲的小磊送養給表姐,雙方辦了領養手續,小磊在南京生活學習。
張傳霞稱,她知道表姐離婚,其孩子也沒和她一起生活,不知道領養小磊不符合法律程序。
張傳霞認為,希望表姐能早點出來,“孩子能回到一個完整的家庭。”
工作人員詢問小磊是否想和養母生活、留在南京上學時,小磊點頭稱是。
工作人員向張傳霞表示,案件還在審查中,之後的工作會聽取孩子的意見,結果出來後將通知張傳霞。
虐童事件發生後,小磊被張傳霞帶回了老家安徽滁州。清明節後,小磊又回到南京讀書。目前,小磊和親生父母在浦口區民政局的幫助下,在學校附近的賓館居住。
昨日,浦口區民政局副局長吳女士表示,在收養關係沒有解除前,小磊的養父母仍承擔監護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