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當對日武裝襲擊發生時,日本自衛隊對於日本的海陸空防衛負首要責任。美國將與日本緊密合作,提供適當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指針》將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所謂“離島”納入日美防衛範圍,這是新版《指針》的一個重大變化。中日兩國在釣魚島問題上存在爭議,而此規定,無疑將“中國”變為了“假想敵”。
對於戰時的“支持行動”,《指針》也做了部署,其中特別提出日本政府要對針對日本發動的突發化學、生物、放射性以及核攻擊負首要責任,美國要對駐日美軍的存在以及恢複能力負首要責任,在日本的要求下,美國支援日本避免發生此類襲擊。
指針明確集體自衛權日本和平憲法被突破
日本遇襲時,日美要協調配合應對,在日本沒有受到攻擊的時候,《指針》也規定了兩國合作應對的方略。《指針》規定,即使日本沒有受到攻擊,美國和日本也可以各自決定參與到第三國的戰事之中。如果針對日本親密夥伴的攻擊,可能“威脅日本的獨立或者對日本的人權、自由、幸福構成威脅的時候”,日本自衛隊可以采取武力的方式予以回擊。
在此過程中,日美兩國、兩軍可以合作協調,開展資產保護,非戰鬥人員的撤離、彈道導彈防禦;搜救合作;合作掃雷、確保海上航綫的安全、海上船舶的安全、反封鎖、反彈道導彈襲擊,以及後勤供給。
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副院長劉江永表示,此一條文明確了日本的集體自衛權,日本的防衛不僅限於本國,還將走出國門,參與第三國的戰事。這是對戰後日本和平憲法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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