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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媒體:7年來40名免職官員半數複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27 09:51:52


 
  官員能上能下帶來哪些變化?

  “官員能上不能下”這一困擾多年的難題,有望真正破局。“這勢必帶來中國官場的重大變革”,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新京報記者說,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央領導多次強調建立能上能下制度的重要性,但真正成為法規,昨日通過的《規定》還是第一次。

  原來是組織部“管進”,紀委“管出”;《規定》執行後,組織部不僅“管進”,而且“管出”。竹立家如此形容《規定》起到的作用。

  他表示,此前中國政治生態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官員能上不能下,“組織部‘管進’,指的就是組織部出面多是升遷提拔,或者是平級調動。降級、免職等,都是‘紀委’出面,所以說紀委‘管出’。”

  竹立家認為,《規定》能有效解決上述“能上不能下”問題,而且,破除幹部選拔中的“魔咒”:“一把手”或“關鍵少數”拍板,留下“買官賣官”、“帶病提拔”隱患;打破論資排輩“習俗”,不論年齡大小、職級高低,只要能力不足、政績不及格,即便沒有違法違紀,也要讓出官位。

  竹立家認為,《規定》不僅會對人事制度帶來上述改變,還會解決兩個問題:“斷崖式”降級制度化、問責官員再度起複制度化。

  哪一類違紀情形應被“斷崖式”降級?如何根據違紀情節,決定降多少級?對此,現有法規並沒有作出明確界定,竹立家表示“《規定》出台後,就可以照章辦事,按其中的條款決定該不該降級和降幾級。”

  此外,問責官員再度起複也一直備受詬病,竹立家表示“有些官員起複的悄無聲息,沒有透明度。當然,對於被問責的官員不能一棒子打死,應該給予部分官員起複的機會。但哪一類被問責官員應該起複?問責後,工作成績達到什麼水平可以起複,起複後該居何職,期待《規定》對此也有說法”。

  7年來40名免職官員半數複出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2008年以來引起輿論關注的52起官員免職案例,40名因突發事件被免職的官員中,半數複出。

  例如“三鹿毒奶粉”中被免職的3名石家莊市領導,時任市委書記吳顯國、市長冀純堂、副市長張發旺,均已複出。2008年致277人死亡的山西襄汾潰壩事故,時任山西省長的孟學農、副省長張建民,臨汾市委書記夏振貴、市長劉志傑,當時均被免職,現也都“集體”複出。2008年“4·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2010年“11·15”上海膠州路大火等,也都發生了免職官員“集體”複出現象。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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