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期以來,信訪工作權責不清,被人戲稱為“信訪是個筐,啥都往裡裝”。有法律專家認為,司法作為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過去以信訪這種行政方式來處理涉法涉訴問題,既造成矛盾糾紛無法在制度上被終結,更容易讓老百姓形成“信訪不信法”的思維,對老百姓的法律意識、整個國家的司法權威會帶來負面影響。
有鑒於此,本輪信訪制度改革的一個重頭戲就是“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2013年1月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作為當年重點工作之一,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也由此啟動。改革就是要釐清信訪工作的邊界,把不適合用信訪解決、不屬於信訪範疇的事項“請出去”,同時把信訪的分內事好好管起來。這就需要明確劃定信訪部門權責界限。目前,中央37個部委中已有25個出台或基本形成清單,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等5個部委已出台規範性文件。地方信訪立法方面也取得突破,《廣東省信訪條例》去年頒布實施,山東、河北等省信訪立法工作正在加緊推進。
“非訪”問題誰來解決?
●出於“怕事”的心理而不敢積極作為,造成信訪與公安在職能上的“錯位”
“信訪部門不直接解決信訪問題,只是推動信訪問題解決的組織者和協調者。”會上,一位在國家信訪局長期從事信訪接待的工作人員說,“信訪要回歸法治軌道,就要先給自己定好位,不能‘越俎代庖’,而是要把責任落實到有權處理信訪問題的部門,通過對其通報和考核來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
一位地方信訪局長表示,信訪改革的不易有諸多原因,其中之一就在於一旦深入下去,“就會改到別人家裡去”。
記者了解到,從當前信訪形勢看,突出問題仍然比較集中,城鄉建設、勞動社保、國土資源、農村農業等問題仍然能夠占信訪總量的60%以上。而在這些問題的反映渠道上,“非訪”是會上各地討論較多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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