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通報表述上升為規範
2014年10月25日,十八屆中紀委舉行了第四次全體會議。
“在如此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黨員幹部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塌方式腐敗’,令人觸目驚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說。
“不收手”不久即出現在中紀委通報中。
今年2月1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紀委認為,秦玉海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同一時間,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還通報了另外兩名省部級官員: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隋鳳富。
中紀委對上述3人的通報中,首次使用了“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的表述。
今年6月19日,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黨組副書記斯鑫良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的消息稱,斯鑫良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得知組織對其有關問題線索進行調查後,與其妻及部分行賄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贓款贓物,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查閱公開信息,這是中紀委今年首次在涉及省部級領導幹部通報中使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表述。
今年8月,中紀委對趙少麟的通報更是新詞頻頻:在黨內搞團團夥夥,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拉攏腐蝕領導幹部,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縱容其子開設私人會所,並多次在私人會所宴請有關領導幹部。
今年10月,中紀委對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的通報中,出現了“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的表述。
這些表述在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都能找到相關表述。
莊德水認為,十八大以來,中央查處了諸多重大腐敗案件,也緊盯違反“八項規定”和“四風”問題,把這些典型問題和違規違紀現象納入條例,可以通過制度方式加以約束和懲處。
謝春濤表示,十八大以來,中央在執行紀律方面是一個越來越嚴的趨勢,另一個趨勢是職務越高約束越嚴,這樣通報這些官員的違紀事實,正體現了這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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