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內地人員關檢未必違法
“民主思路”召集人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內地的出入境條例不屬於香港的自治範圍,如果特區政府按基本法第18條立法規管內地出入境執法人員在西九龍總站執行內地的出入境條例,未必會違反基本法及破壞“一國兩制”。他又指,若納入附件三後,容許內地的出入境人員到港執行工作,他們只可執行過關工作,而不包括刑事檢控。
張達明倡港人員代為執法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倘特區政府為了成本效益,將高鐵“一地兩檢”問題解釋為非香港自治事務,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境內執行內地法律,一開先例,將會根本地違反“一國兩制”的設計。
他續稱,中央可以放權交由香港人員代為執法,如內地想禁止某乘客經高鐵進入內地,可通知香港執法人員阻止他們過關。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揚言,基本法附件三應只限與國防、外交、兩地關係有關的條文,若只涉及一條鐵路,“似乎唔係‘中港’關係問題”,一旦不小心處理,會開了內地法律在港實施的缺口。他又稱,這涉及司法管轄權的複雜問題,“本來應該未起(鐵路)前諗”,如今必須尋求解決方法,不要為一時便利“放棄原有制度”。
來源:文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