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1日電/廣深港高速鐵路因工程費用嚴重超支及完工日期延誤,近日備受各方批評,而“一地兩檢”問題亦因政府要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而被反對派議員再次提出反對。他們指“一地兩檢”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甚至指為“為引入內地其他法律打開缺口”。
反對派的質疑和反對,目的無非是繼續阻撓梁振英依法施政和窒礙兩地經濟融合,是危言聳聽和別有用心的,市民切不可被其誤導和上當。
事實是,“一地兩檢”日後的落實執行,不僅不會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而且恰恰相反,是進一步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重要體現。
就“一地兩檢”的具體運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本周三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指出:在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的安排,能實現高鐵的最大效益。在這安排下,乘坐高鐵由香港往內地的乘客,可於西九龍總站登車前完成香港與內地的出入境等手續,直接前往全國高鐵網絡沿線的所有城市,不用再檢。另一方面,在內地高鐵網絡任何一個城市登上往香港高鐵列車的乘客,可在直達香港後才於西九龍總站辦理兩地出入境等手續。
在這簡短的陳述中,“一地兩檢”的必要性和好處已經盡覽無遺,一言蔽之,不“一地兩檢”即無以言高鐵,這是應該已經充分肯定的。
而更重要的是,從袁司長的陳述中可見,未來“一地兩檢”內地出入境、清關及檢疫人員的工作,全部都是集中在西九龍高鐵總站的範圍內進行,而不是在全港所有地方或其他範圍內進行;邊防、海關和檢疫人員不可能走到中環、旺角去執法,更不可能如反對派議員所說的“跑到中環去抓人”。一旦離開了西九總站範圍,內地邊防、海關、檢疫人員是不能執法、也不會執法的。
同樣,內地相關法例只會在西九高鐵總站這一特定範圍內實施,而且只會在相關人員執行檢查出入境證件、貨物報稅清關和衛生檢疫等相關工作時才生效,而不是“放諸全港而皆準”。全港機場、碼頭及鐵路其他口岸都將仍然只有香港公僕執法,並只實施特區的條例而不是內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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