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政治基礎之構成
兩岸共同政治基礎的核心內容是認同“兩岸一中”,堅持“一個中國框架”。由於“認同兩岸一中”就必須否定台獨,概而言之,兩岸共同政治基礎是由“認同兩岸一中”和“否定台獨”這樣兩個相互密切聯繫的因素構成。
必須指出,兩岸共同政治基礎的這一構成,可以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島內國民黨執政時期,這一共同政治基礎表述為“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但不能反過來說,兩岸共同政治基礎就只能表述為“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堅持兩岸一中,否定台獨”這一兩岸共同政治基礎的表達方式可以多樣化。我們已經找到了島內在國民黨執政時期的表達方式,也完全可以找到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的表達方式。用堅持“九二共識”來表達“堅持兩岸一中”,深入人心,效果明顯,但並非唯一選項。用其它術語來表達“兩岸一中”也未嘗不可。兩岸共同政治基礎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各種術語和表達方式。具體還有哪些術語和表達方式,可以通過溝通協商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合適詞語。
至於用“反對台獨”來表達兩岸共同政治基礎中“否定台獨”這一構成要素,固然十分簡潔明確,態度鮮明,但也非唯一可行的表達方式。具體分析來看,“否定台獨”分三個層次:鎮壓台獨;反對台獨;不謀求台獨(不主張台獨)。
——鎮壓台獨。即不容忍台獨。“兩蔣”時期的台灣當局和目前大陸當局的法律和政策就是採取這一立場。在大陸,鼓吹和從事台獨屬於刑法和國家安全法以及反分裂國家法規定的犯罪行為。
——反對台獨。國民黨執政下的台灣當局採取“反對台獨”的立場,但鼓吹和從事非暴力的台獨活動在島內不再被視為刑事犯罪。大陸在兩岸關係中也主張“反對台獨”,但這並不影響大陸方面在大陸地區仍然堅持鎮壓台獨的立場。換言之,大陸方面的“反對台獨”,是“反對並不容忍台獨”。而台灣國民黨執政當局的“反對台獨”,則是“反對並容忍台獨”。在“反對台獨”這一點上雙方是一致的,但在是否“容忍台獨”方面,則是不一致的。構成兩岸共同政治基礎需要的最低限度共識是“否定台獨”,故台灣國民黨執政當局“容忍台獨”的立場並不影響兩岸共同政治基礎的確立。
——不謀求台獨(不主張台獨)。相對於鎮壓台獨、反對台獨,“不謀求台獨”在“否定台獨”中屬於最低層次。這一立場表明執政當局不利用公權力鼓吹和追求台灣獨立,不採取法理台獨的任何舉動。不謀求台獨,在主觀上、價值觀上和政治立場方面也許並不反對台獨,但在行為層次上不採取任何台獨之舉動,故符合“否定台獨”的要求。美國政府目前採取的“不支持台獨”的政策,就屬此類。2000年陳水扁上台後宣示的“四不一沒有”,也屬於“不謀求台獨”的政策。近期民進黨內有識之士提出的“凍結台獨黨綱”的主張,也是“不謀求台獨”的表達方式。
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政治基礎之前瞻
由於台灣採用的是資產階級民主政治制度,政黨輪替在台灣基本上已經成為常態。大陸方面不僅要與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的台灣當局打交道,也要與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當局打交道。在中國國民黨執政時,兩岸的共同政治基礎可以表述為“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而在民進黨執政時,要求民進黨簡單地照搬這一表述肯定困難重重。同時,大陸方面也不能因民進黨不採用這一表述而動搖或放棄民進黨執政期間兩岸共同政治基礎的構建。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堅持原則性的前提下要有必要的靈活性。因此,有必要思考在民進黨執政時,兩岸如何堅持和表述兩岸和平發展的共同政治基礎。
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筆者認為,在民進黨執政的情況下,大陸可以考慮以“堅持兩岸一中,不謀求台獨”為兩岸共同政治基礎,繼續推進兩岸和平發展。確認和堅持“兩岸一中”的具體表述方式可以由民進黨選擇確定。如“憲法共識”、“一五共識”或其它表達“兩岸一中”內涵的術語均無不可。同時,民進黨必須凍結台獨黨綱,以明確其“不謀求台獨”的政策主張。如前所述,不謀求台獨,雖然與反對台獨有一定距離,但仍然屬於“否定台獨”的範疇,與美國政府所持的“不支持台獨”也沒有衝突,完全可以做為兩岸共同政治基礎的最低底線。
對於大陸來說,要求民進黨“不做甚麼”,比要求它“做甚麼”更務實。其實,中共17大和18大政治報告中,都有過這方面的表述。中共17大政治報告中提出:“台灣任何政黨,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我們都願意同他們交流對話、協商談判,甚麼問題都可以談”。18大政治報告也提出:“對台灣任何政黨,只要不主張‘台獨’、認同一個中國,我們都願意同他們交往、對話、合作”。這裡,並沒有要求與大陸交往、對話、合作的台灣政黨都必須“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
當然,如果執政後的民進黨突破這一底線,仍然頑固堅持台獨立場,拒不承認“兩岸一中”,而是致力於謀求台灣獨立,那兩岸間的共同政治基礎將不復存在,兩岸和平發展也無法持續,勢必導致兩岸關係“地動山搖”。那將嚴重損害兩岸廣大民眾尤其是台灣民眾的根本利益。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6年1月號,總第217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