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案中專家的中立性審查
Grant W. Boyes是澳大利亞地球科學局資深海洋劃界顧問。在37年從業經歷中,協助太平洋和東南亞20多個國家地區進行海洋劃界,多次參加國家間劃界談判。
對於他可從四個方面考察其出具的報告或意見是否可為仲裁庭所采信。
第一,該專家是否真正理解仲裁庭指定其分析證實的有關事實內容。
第二,其是否足以勤勉,為此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分析測試等工作,是否採取了合適的工作。
第三,其所做結論是否體現客觀評估,結論中是否存在任何偏好。
第四,在其需要當事方提供相應資料或協助時,有關當事方是否盡到常設仲裁法院《仲裁程序規則》第29.3條和本案《程序規則》第24.3條規定的義務。
Clive Schofield教授在Durham大學獲得地理學博士學位,現任澳大利亞Wollongong大學海洋資源與安全中心研究主任,University's Sustaining Coastal and Marine Zones研究項目負責人,服務於國際水文組織。可以從五個方面對其中立性進行審查。
第一,其向“仲裁庭”提交的專家報告系與其他兩位國際劃界專家合作完成。可調查後二位學者的背景,是否存在不利於中方的偏見,且其意見是否足以影響Clive Schofield產生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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