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首相如何拆招?】
《每日郵報》援引分析師的話報道,即使上訴失敗,首相特雷莎·梅雖需要花更多時間與議會協商溝通,但仍有可能根據自己先前設定的時間表正式啟動“脫歐”程序。
一般而言,議會通過或者修改一項法律要走下議院和上議院程序,耗時數月。鑒於高院裁決在“經過議會批准”措辭上沒有具體解釋,這就給政府和議會留下了操作空間。
其中一個方案是,既然法院沒有明確要求議會表決批准啟動“脫歐”程序的形式,政府可以主張議會通過一項簡單動議即可,不必耗費數月程序時間。不過,這一方案雖然快,但動議的法律效力相對較弱,將來遭到反對者異議的可能性高。
此外,政府還可以援引先例,以法院裁決為由要求啟動“緊急”程序,推動議會快速表決“脫歐”進程。
最後,也被外界視作“核武選項”的方案是,首相特雷莎·梅宣布提前舉行議會選舉,讓議席面臨民意“大考”,而後再推進啟動“脫歐”程序。
鑒於特雷莎·梅明確表示希望明年3月底前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這就意味著英國可能最早明年2月迎來議會選舉。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