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出軌成婚姻“殺手”
“家暴,21.3%;吸毒賭博酗酒等,17.3%;出軌,15.3%;異地,10.5%……”
大數據分析顯示,26年來,龍華區法院離婚案件中,因雙方缺乏感情基礎導致感情破裂這一主要原因外,還夾雜著家暴、吸毒、賭博等嚴重影響家庭和睦的問題。
2004年2月,文某與陳某交往之後,文某經常打罵陳某,兩人於2007年登記結婚後多次分分合合。從戀愛到結婚、離婚,再到複婚,文某一直毆打陳某。2016年5月18日,經文某申請,龍華區法院發出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
1991年以來,龍華區法院因家暴提起離婚的案件從最初的2%上升為21.3%,部分家庭奉行“大男子主義”,女方常常作為家暴受害者,考慮到離婚將給孩子帶來更大的傷害而選擇隱忍,卻使得施暴者更加張狂,從而給對方及孩子造成無法彌補的生理與心理創傷,婚姻也隨之滅亡。
吳偉說,令人欣慰的是,面對家暴頻發,國家於去年3月起實施的反家暴法對受害人提供有力保護,部分案件當事人申請了反家暴人身保護令保護自己的權益。
據調查,酗酒者常常於家庭不顧,好吃懶做,成為家庭蛀蟲。而吸毒、賭博一經染上,往往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為籌集毒資、賭資不惜欺騙、販毒,走向違法犯罪道路,使得家庭破裂。
從調研數據可以看出,婚姻出軌引起的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已經成為背叛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出軌原因對於男性多以追求刺激、滿足欲念、一時衝動居多;對於女性常常是因為婚後通過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對方的缺點逐漸顯露,家庭不睦造成矛盾升級,使得自身感情逐漸向他人轉移。
吳偉說,還有一成離婚案件屬於“異地鴛鴦”,由於男女分居兩地,久未溝通,使得雙方共同語言、興趣越來越少,感情逐漸疏遠,對配偶精神需求一無所知,彼此缺乏交流,最終感到陌生,導致婚姻的破裂。
數據顯示,其他導致離婚的原因還包括經濟糾紛、父母介入、重男輕女、婆媳不合、性生活不和諧、情感疏忽、沉迷遊戲、患病殘廢等特殊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