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特區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在各個世界機構評定中,香港法治表現都是名列前茅的,司法獨立在全球約140個司法管轄中排名第四。這足以說明特區的法治情況得到國際社會認可。
基本法維護了香港中外經濟交融、中西文化交匯的特色,香港始終保持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並連續多年被有關國際機構評為全球最具競爭力地區。
在美國傳統基金會發布的經濟自由度指數報告中,香港自1995年起連續23年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在12項評估因素中,香港在其中8項取得90分或以上,在“財政健康”“貿易自由”和“金融自由”方面,更獲評世界首位。司法制度優質、社會風氣廉潔、監管制度高效以及市場開放也獲得好評。
數據顯示,從1997年到2016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由1.37萬億港元增長至2.49萬億港元,年均增長3.2%。專家認為,香港作為高度發達經濟體,每年保持3%以上GDP增速表現非常不錯。尤其是在人均GDP指標上,香港仍處在世界各主要經濟體前列。香港依然是全球最富裕經濟體之一。
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提升 香港在國家發展中地位作用不變
方舟指出,回歸以前不少港人期盼“不變”,主要是怕香港失去其優勢地位。但20年的發展歷程說明,香港有些優勢地位確實“變”了,但不降反升,這對港人來說是個“驚喜”。
1997年香港GDP相當於內地的18%以上,而現在只相當於3%左右。專家認為,香港占比降低,主要是因為中國內地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後整個經濟總量變大了,而不是香港經濟在走“下坡路”。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並沒有改變,在有些領域還得到了鞏固和提升。
回歸20年來,香港在世界經濟體系中的地位不僅沒有下降,反而從區域金融中心和轉口貿易港,變成物流管理中心,又逐漸發展成全球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
數據顯示,2016年香港上市公司首次公開招股(IPO)集資額達248億美元,連續兩年位居全球集資中心之首。與此同時,香港不僅仍是內地最大的外商投資直接來源地和內地企業最大的境外融資中心,還日益成為人民幣國際化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戰略平台。
香港國際金融地位的鞏固與提升,與國家對香港的重視密不可分。國家“十二五”規劃首次將涉港澳內容單獨成章,“十三五”規劃更明確強調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個中心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功能,支持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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