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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無人駕駛汽車上路 技術創新遭遇法律空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7-11 12:28:56


 

  服務平台的責任無法回避

  除了安全問題,無人駕駛立法中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如何追責。如果被無人駕駛車撞了,那責任算誰的?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於2003年公布,雖然曾在2007年與2011年進行過兩次修訂,但都沒把無人駕駛問題納入考慮,相關的配套法律制度也未有提及。如何追責更是無從談起。

  “法律幫助不了新技術,但是也不能拖後腿。無人駕駛車不上路測試是不可能的,目前國家也允許在封閉場所進行測試,但這個是不夠的。必須要進行立法應對的研究,尤其應當對無人駕駛車平台責任的立法問題進行重點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平台的責任問題是無人駕駛立法無法回避和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

  朱巍分析說,現行道交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了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後的責任分擔問題,但無人駕駛車的責任分擔法律卻並沒有直接規定,換言之,道交法第七十六條責任分擔問題在無人駕駛方面是空白的。“以前的責任分擔,無非涉及到肇事者、侵權方和被侵權方,有時候還會加一個車輛的產品責任問題,但對於無人駕駛來說,現在又多了一個平台責任,也就是說,伴隨人工智能系統的加入,出現了另外一個駕駛‘大腦’,由此也就產生了平台的責任。”

  鑒於平台也會參與汽車的生產,朱巍認為對於平台責任,立法上要考慮的因素很複雜。他建議將平台責任的構成、分擔、舉證和歸責原則,保險的類型、品種,駕駛員的過錯,路況,地圖問題等,都要寫進法律中去。

  此外,在立法時,還有一個需要研究的難題就是倫理問題。朱巍舉例說,如果無人駕駛時遇到一只貓以及一輛價值100萬元的車,一旦出現險情,是選擇撞貓還是撞車?如果由無人駕駛的機器選擇進行判斷,那永遠都是先撞貓;但是對於喜歡貓的人來說,肯定選擇撞車,“這個問題是相當複雜的。”朱巍說。

  朱巍最後說,這是一個新的領域,我們要做的是要改變思路,新瓶裝舊酒裝不好,對於新的事物要有新的觀點和新的態度。希望立法上能盡快承認無人駕駛汽車,不要因為法律滯後影響新事物的發展。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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