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吉林環境保護廳原廳長石國祥等人被開除黨籍
http://www.CRNTT.com   2018-03-30 09:55:19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片面追求地方經濟利益,破壞生態環境,弄虛作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用公款購買禮品;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財政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巨大財產損失、私設“小金庫”。其中,套取財政資金,涉嫌貪污犯罪;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巨大財產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李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特別在擔任白山市委書記期間,作風霸道,損公肥私,默許、縱容家屬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他人大額財物,其行為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公僕本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偉開除黨籍處分;經吉林省原監察廳報請吉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偉簡歷

  李偉,男,1958年1月出生,漢族,大學文化,1977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1997年5月,任吉林省建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1999年1月,任榆樹市委書記(副廳級);2002年6月,任長春市委常委、榆樹市委書記;2002年8月,任長春市政府副市長;2008年1月,任白山市委書記;2015年9月至今,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貴鋒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