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女生遇二手煙告鐵路局 一審獲勝
http://www.CRNTT.com   2018-06-26 10:52:30


車廂連接處設有煙灰缸。
  中評社北京6月26日電/2017年6月,因在普通旅客列車上遭遇二手煙,大學生李華(化名)將哈爾濱鐵路局(2017年11月更名為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下文仍用原稱)告上法庭,索賠購票款102.5元,同時要求取消有關站台及該趟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禁止在上述區域吸煙,並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等。

  昨日下午,北京鐵路運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鐵路局在相關列車上拆除煙具,取消吸煙區。

  投訴火車“二手煙”無果後大學生起訴

  2017年6月9日,剛考入大學的李華從北京乘坐哈爾濱鐵路局運營的K1301次列車到天津旅遊,但一上車就聞到車廂內濃濃的煙味。

  李華發現,雖然乘客是在車廂連接處的吸煙區吸煙,但煙味彌漫到整個車廂,列車上不但無人勸阻,且列車工作人員也有吸煙行為。

  李華認為,列車上安全須知裡寫明“禁止在列車各部位吸煙”,但車上卻又設有吸煙區並放置煙具(煙灰盒、煙灰缸),這並不合理。於是向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督管理司反映上述問題。

  上述部門答覆稱,國家鐵路局沒有衛生監督管理相關職責,已將情況反映給中國鐵路總公司有關部門,希望李華直接向國家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或中國鐵路總公司衛生主管部門反映。

  李華也曾向北京市和天津市衛計委投訴,得到“不屬於受理範圍”、“不屬於監管範圍不予受理”的答覆,並建議她向鐵路部門反映情況。

  投訴無果,李華以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為由,將哈爾濱鐵路局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購票款102.5元、律師代理費3000元;精神損害賠償1元;取消K1301次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禁止在K1301次列車內吸煙;賠禮道歉。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