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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峰:啟動協商 探索台灣方案
http://www.CRNTT.com   2019-01-06 00:08:41


 
  再次重申國家統一是兩岸共同的歷史責任

  講話指出,“1949年以來,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人民始終把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作為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這既是台灣問題特殊的法政定位的必然要求,也是從清末民初以來中華民族所開啟的道路制度探索的遺留,是歷史留給1949年新生的人民共和國的一道必答題。1960年,國民黨制定《反共建國綱領》希望利用當時新生政權三年困難時期反攻大陸,實現三民主義對共產主義的勝利。1963年毛澤東、周恩來針對性提出“一綱四目”的方案,希望各退一步、協商解決台灣問題,但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顯然和平方案難以實現,而大陸一窮二白的共和國政權也仍然在曲折中探索,既沒有這種能力,更沒有好的辦法解決台灣問題。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偏居一隅的台灣政權抓住了戰略喘息期和發展窗口期,在人民共和國內外交困中綜合利用國際資源和內戰轉移到台灣的人才、資金迅速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我認為這種進步不是偶然的,也應該從兩岸資源配置全局和一體化格局中來理解。換言之,台灣在70年代前後的大建設、大發展,是當時整個中國資源累積和國際博弈所造就,也正是全球競爭中“一個中國”資源福利的傾斜所致——台灣當時佔據聯合國席位對外代表著中國,也一定程度上在文化上代表著主流國際社會所理解的中國。

  回顧七八十年代台灣經濟起飛的歷史以及那一個時代華人文學、音樂、戲劇等在台灣達到文化輝煌的瞬間,許多台灣有識之士也認識到堅持“一個中國”的格局才是實現成就的基礎。講話中所指出的,希望台灣同胞“認真思考台灣在民族復興中的地位和作用”,包含了非常深刻的智慧啟示。一方面,台灣社會的政治競爭、經濟發展和社會整合現實上顯然不可能脫離於“一個中國”的軌道,任何一個中國領導人和全體中華兒女絕不可能接受國家分裂,正如講話中所重申的,“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這也是國家憲法和法律(反分裂國家法)所明確的法律底線。另一方面,台灣在市場經濟發展、參與全球貿易格局以及科技創新等方面累積的經驗和人才,如果沒有地域區隔的界限和統獨之爭的包袱,必然可以在廣闊的國家舞台上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而台灣法治發展以及社會治理中積累的經驗和教訓,也將提供兩岸重要的參照。具體到個人,台灣的年輕人更可以在祖國各行各業的廣闊舞台中發揮自己的獨特優勢,釋放教育和先行經驗的紅利。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也是過去台灣發展所汲取全中國有利資源和國際環境優勢之後的一種反哺。“台灣前途在於國家統一,台灣同胞福祉系于民族復興。”心態決定出路,繼續做國際社會的無根棄子,還是做逐鹿中原的天之驕子,參與和共用民族復興、國家崛起的歷史機遇,無須多言,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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