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宮舊藏:皇帝東珠朝珠 |
官員服裝,民間製作
清代官員的公服既不是朝廷製作和配給,也不是官家出資報銷,而完全是自行解決,以至於不少人多年置不起服裝。晚清大臣《王文韶日記》,比較詳盡地記載了一年更換服飾的次數。他前三個月入宮,換了十一套衣服,平均不到九天就要換一次。晚清山西道監察御(不转繁)史李慈銘光緒十五年一月一日日記說:“京官多有不能具衣冠者,余為郎(六部郎官)三十年,去歲始得一稱。”十六年他補授山西道監察御(不转繁)史,說行年六十有二,才由從五品轉正五品,始具輿服,換下御(不转繁)史們特有的獬豸冠,重買一頭小毛驢,總算草創威儀了。可歎尚未上任,已經傾家蕩產了。從曾國藩日記裡可以看到,當時北京市面上裁縫工錢,袍子每件大概一千五至一千八百文;材料部分,綢袍二件計六千五百文,貂褂二十千文。有人推算,道光初年,一兩白銀換錢一吊,也就是一千文;至道光二十年鴉片戰爭,一兩白銀就可以換到制(不转繁)錢一千六七百文了。咸豐以後一兩白銀可以換到制(不转繁)錢兩千二三百文。
官服工藝比較複雜,推測清代在北京的官員製作官服,經濟條件好的,可以到像著名綢緞莊“瑞蚨祥”那樣的成衣店;經濟條件差的,就在低檔成衣店,甚至於不排除自製。中央文史館館員、著名收藏家張伯駒《袁世凱登極大典之籌備》,回憶他參與袁世凱復辟登基大典,袁的龍袍就是花了三十萬大洋,在瑞蚨祥訂制。因為瑞蚨祥一直承做官服,晚清內務府江南三織造停擺,皇家衣冠也代為加工。
(作者為中國歷史文化學者、北京市檔案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國家博物館研究員。原載《大公報》,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