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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三十條”:條條落實差點啥
http://www.CRNTT.com   2019-02-26 10:36:24


 

  點評:華中師範大學教授範先佐指出,當前仍是分數決定一切:對教育行政官員的考核是看地區分數排行,校長的晉升是看學校升學率,老師的績效是看班級平均分……以升學率為標準的分數制度,造成一切為成績服務。對此,應像治理環境一樣拿出“硬手段”,如果哪條政策不能落實,也應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

  校外減負易遭軟抵抗

  “減負三十條”第13條到17條強調要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提出了校外培訓機構要依規登記誠信經營、嚴禁超標培訓、嚴格教師聘用、嚴禁與升學掛鈎、控制培訓時間等5方面內容,特別強調“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等,有些規定非常詳細,如“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

  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一直是培訓機構的招生法寶。面對一波接一波的重拳治理,一些深諳家長心理和市場規則的培訓機構見招拆招,不僅生意依舊火爆,甚至學費還紛紛上漲。

  當下,治理校外培訓機構難度較大,培訓機構有多種註冊、運營模式,超前超綱很難界定;同時,部分家長有讓孩子提前學習的潛在需求,進而帶動家長群體,如何引導也是一大問題。

  點評: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輝表示,超綱教學是培訓班的教師和學生的私下行為,緣於當前仍然是用考試分數評價學生。建議進一步深入推進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建立高校多元化招生模式,使學生有更大的學習自主權,學校也可以根據自己對教育的獨特理解和自身條件,辦出有特色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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