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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大量流入大城市,中小城市面臨收縮?
除了對大城市落戶限制的鬆綁,對於超大特大城市,《任務》也提出,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一種觀點預測,這將加劇城市間的競爭,人口大量進入大城市,一些中小城市將面臨人口收縮。
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廖洪樂接受本報採訪時說,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放開放寬落戶限制,一定程度上會加劇城市間競爭。不僅大城市、特大城市之間會有競爭,大城市與小城鎮之間也會有競爭。
範毅則認為,不同層級城市戶籍制度改變不一定會相互影響,未來不同城市之間的關係還是看經濟發展,落戶放開是給不同層級城市公平發展的機會,而中小城市發展機會不會必然減少。
記者注意到,此前許多省會城市、二線城市“廣栽梧桐引鳳凰”,被媒體稱為“搶人大戰”。在這些城市給出的條件之中,除了“零門檻落戶”,往往還會有各項配套條件。不難發現,人口流動是一個綜合問題,人們選擇在哪類城市落戶前會對成本收益做出預判和評價。正如廖洪樂所說:“那些產業富有活力、就業機會多、公共服務水平高、工作和生活環境優良、自身特色鮮明的城鎮更具競爭力,其人口會呈現淨流入,城鎮會越來越繁榮。反之,城市人口就有可能呈現淨流出態勢,城鎮最終走向衰落。”
對於《任務》首次提出的“收縮型城市”概念,應該怎樣理解呢?範毅指出,收縮城市概念來自歐美國家的城市研究,以城市居住人口減少作為評價標準,居住人口減少的城市稱之為收縮城市。
範毅認為,目前對收縮城市的認識存在3個誤區。首先,不能以城市轄區人口減少為標準來判斷城市收縮,應考察城區人口的增減;其次,不能以城市局部區域(如鄉鎮街道)代替城市整體,中心城區的空心化在城市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確會存在;另外,資源型城市資源枯竭或是產業結構調整出現困難的城市,由於產業空心化造成城市收縮,與戶籍制度關係不大。
《任務》明確,超大特大城市不能無序蔓延,大城市要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中小城市發展要分類施策。其中,都市圈內和潛力型中小城市要促進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收縮型中小城市要瘦身強體,嚴控增量、盤活存量;邊境城市強化穩邊戍邊作用;穩步增設一批中小城市,落實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設市。專家表示,這些推動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的措施,最終會促進人口在更大空間內自由配置。
廖洪樂表示,城鄉間、城鎮間人口自由流動,會帶動其他生產要素自由流動,最終可能形成充滿活力的城市群或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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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口多了,公共服務會打折嗎?
“中國的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我們要從人的需求出發去解決問題,目前要分兩步走。”範毅認為,一是“落”,即人要進得了城,這就要降低城市落戶門檻,讓人能公平享受城市發展的紅利;二是“推”,即推公共服務,城市要發展,必須不斷改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為人口提供適宜的工作、生活、休閑空間。
如何在城市生活得更好?城市人口增多後公共服務是否會打折?這擊中了許多已經和想在城市落戶的人的痛點。
公共服務擴大增量是政府責任,也是城市發展的表現。為了讓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能實現勞有所得、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任務》提出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確保有意願的未落戶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證,鼓勵各地區逐步擴大居住證附加的公共服務和便利項目。有分析認為,這意味著教育、醫療、社保、住房等福利將大大向城市常住人口傾斜。
廖洪樂認為,推進常住人口落戶城鎮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是複雜的系統工程,既要保證新增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有提高,也要保證原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不下降;既涉及城鄉間政府職責和利益關係調整,也涉及不同城鎮間政府職責和利益關係調整。
對此,廖洪樂提出,實現這個目標,一靠投入,二靠改革。比如,在義務教育方面,既要常住地政府擴建或新建更多公立學校,也要改革中高考制度、教育經費分配和高校招生指標分配辦法;在住房保障方面,常住地政府既要投資建設更多保障性住房,也要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方面做更多改革探索;在養老和醫療保障方面,既要打通城鄉間壁壘,也要打通不同城鎮間壁壘,以確保常住人口在常住地享受基本養老和醫療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