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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兒童性侵害亟需全鏈條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20-06-15 14:06:19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劉麗健康咨詢中心技術總監劉麗認為,農村的信息渠道和社會綜合配套體系較弱,加之隔代教育的現實情況,使家長和兒童對於性侵的自我保護意識比較淡薄。“除了政府、社會,家長也應該參與其中,增強防性侵害的法律知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提升留守兒童的防範意識。”劉麗說。

  “要加強對未成年人預防性侵的教育,讓預防性侵的教育能夠進學校、進課堂、進教程,讓未成年人知道什麼是性侵,遭遇到性侵時要能夠靈活機智地拒絕,並且能夠及時報案。”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胡衛表示,要鼓勵社服人員走進社區,對接村、居委會、居民的需要,特別是要關懷困境兒童。

  科學劃定上調性同意年齡

  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這一法條明確了不滿14周歲的幼女沒有性同意能力,無論其是否同意,與其發生性關係都構成犯罪。

  然而,對於14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性同意能力是否受到限制,目前在刑法中還是一個空白點。雖然對加害人是監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人員的,相關司法解釋予以規定,但司法實踐中各種爭議仍比較多。

  趙皖平在調研中發現,在基層大家對“性同意”這個概念很模糊,甚至沒有這樣一個概念。因此他建議應提高法定的性同意年齡,由14周歲上調至18周歲。

  “從一名神經科醫生的角度看,14歲的孩子心智發育並沒有健全,尤其在性同意方面,無法獲知後續的風險,對家庭問題、生理問題、暴力問題、意外懷孕問題不可能想那麼多。”全國政協委員、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神經外科首席專家、北京凌鋒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凌鋒對性同意年齡上調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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