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據法制日報報道,連續三天時間裡,江蘇、河南、寧夏分別出台警務輔助人員條例——9月25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26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河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
目前,已有天津、山西、江蘇、河南、寧夏等多個省區市對輔警進行專門立法,四川、黑龍江正在對相關草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福建、湖南等地已將或擬將輔警管理列入立法計劃。
專家認為,從近些年輔警的發展狀況、中央文件和地方立法等層面來看,國家層面的立法具有較大的可行性。建議適時對人民警察法進行修改,通過設立專章、作出原則性規定等方式,對輔警管理的重要問題進行規範。
管理使用不規範等問題突出
在剛剛過去的這個國慶中秋假期,河南省鄭州市高鐵站日均發送旅客幾十萬人次。這樣的客流量,讓在高鐵站負責維持秩序的鄭州輔警張偉比平時更忙碌。
“假期的工作,用披星戴月來形容,一點也不誇張。相比平時,假期送站的車輛和人流量格外多,我們的工作量也比平時要大上很多,每天都要從早忙到晚,一天睡四五個小時是常事兒。”張偉說。
2018年,鄭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00名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從事特勤、交通管理和環保執法等輔助工作,招聘人數達到史上最高。張偉正是通過這次招聘,進入到輔警隊伍當中。
鄭州對於輔警的需求,在全國範圍內並不少見。
目前,江蘇省警務輔助人員約有18.2萬人,全省輔警與警察人數的比例最高的市縣已達4:1;截至今年初,四川省各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約7.6萬人……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風險挑戰也明顯增多。為緩解任務加重和警力緊缺的矛盾,各地公安機關普遍建立了警務輔助人員隊伍。
警務輔助人員隊伍的建立,在適應社會治安形勢發展、緩解警力不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還存在許多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期待的地方,警務輔助人員法律地位不明、職責權限不清、職業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規範等問題日益突出。
立法層面破解輔警管理難題
為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管理體制、崗位職責、人員招聘、管理監督、職業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