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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破壞生態環資案檢察刑行民三箭齊發
http://www.CRNTT.com   2020-12-12 10:05:42


  中評社北京12月12日電/據新華社報道,最高檢發布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典型案例

  暗紅色水體、褐色油渣散發出刺鼻氣味、“浙北第一庫”裡遍布地籠、“長江之腎”裡非法捕撈……1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浙江湖州發布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典型案例(第三批),揭露了一批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行為,令人觸目驚心。

  這批案例共16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9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件,涉及長江漁業資源保護、長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長江沿線礦山治理、長江流域大氣污染治理等,體現了檢察機關持續協同共治、合力保護、系統治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資源。

  禁漁期非法捕撈

  【辦案經過】長江禁漁期間,夏某某等5人相互配合,在長江太倉、崇明等段水域,多次使用國家禁用的電拖網、刀魚網等工具,採用發射超聲波、電擊等手段進行非法捕撈。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固定證據。受理案件後,刑檢部門第一時間向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移交線索。

  2020年3月、7月,針對本案中“捕-購-銷”等環節暴露的問題,以及存在非法捕撈工具多從某知名電商平台購入的問題,張家港檢察院分別向太倉市有關行政部門、該電商平台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前者加大檢查處罰力度,開展專項整治,掐斷非法捕撈漁獲物銷路;建議後者落實服務協議和平台管理責任,遏制非法捕撈工具泛濫。

  2020年4月,檢察機關對該案提起公訴,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分別判處夏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刑罰,責令夏某某等人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41萬餘元,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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