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體制機制建設的建議
文章指出,根據國際自由貿易園區建設的經驗,一個可信賴的、可預見的自由貿易園區,首先,要有一套系統的法律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的明確、嚴格、較小的自由裁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指引,是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礎和先導。
其次,要借鑒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慣例、投資規則,營造自貿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的貿易、投資環境。
第三,知識產權保護是吸引高科技產業和企業,特別是明確並嚴格執行知識產權自由交易的必要環境基礎。這樣才能長期引進、發展、創新現代高科技,形成以高科技、信息產業、人工智能、大數據產業為支柱的產業群。中國現代自貿試驗區或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目標和水平將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持續發展不斷提升。高新技術產業和企業的引進,將成為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第四,在國家下放必要管理權的同時,要盡快建立制度化的地區創新容錯機制,以保證大膽試驗。
第五,要繼續引導各自貿試驗區在複制推廣先進的體制機制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各地區產業發展和布局上的比較優勢,避免各地自貿試驗區建設中形成產業發展規劃的趨同,失去多元試驗的意義。
第六,以分工的形式鼓勵各自貿試驗區有針對性地測試開放衝擊風險,為推動區域貿易自由、投資便利和金融開放先行先試,形成經驗,特別是防控風險的經驗,以便推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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