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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無須急於對未來兩岸統一的時間表去作具體描畫,因為這裡面充滿了諸多不確定因素。 |
中評社╱題:關於兩岸統一走勢的觀察與分析 作者:王英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摘要】從當前情勢來看,大陸無須急於對未來兩岸統一的時間表去作具體描畫,因為這裡面充滿了諸多不確定因素。況且,解決台灣問題也是一個動態的複雜的過程,甚至可能會瞬息萬變,過於細化,反而自捆手腳。但是,大家也不難意識到,解決台灣問題雖不會太急,但也絕不會再拖太久。台灣當局并非沒有意識到自身的危險處境,而是他們已經感覺到大陸堅決反對“台獨”、實現國家統一的決心,但為了自保就不得不更加依賴美國,進而在“倚美謀獨”道路上越走越遠。然而,這樣的結果又會使大陸感覺到和平統一的可能性正在逐漸喪失;伴之而來,大陸啓動《反分裂國家法》的可能性不斷增大。
隨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目標的日益臨近,兩岸統一問題受到空前關注和熱議,尤其是關於中國何時會解決台灣問題,兩岸和平統一的可能性還有多大,中國解決台灣問題美國是否會介入,中美之間因台灣問題而引發戰爭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中國該如何應對美國的可能介入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筆者試圖通過系統梳理一年來大陸官方相關文件和領導人相關講話,概括出大陸推進國家統一進程的策略變化,并在此基礎上作出個人的觀察、分析和研判。
一、兩岸統一截至時間的塵埃落定
從大陸官方的政治文件看,1979年以來,我們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報告和歷年政府工作報告均會論及國家統一問題,人們對此習以為常。然而,中共十九大召開前後的情況卻有些不同,國家統一問題成為了熱議問題。
早在大會召開前的2017年6月,兩岸各界就開始關注中共十九大報告會如何論述涉台部分,其中的焦點問題是:中共十九大報告將如何呈現兩岸統一問題。如上所述,1979年以來我們黨的歷次大會報告和歷年兩會期間的政府工作報告都要論及兩岸統一問題,為何到了中共十九大時該問題才受到如此高的關注呢?很顯然,人們判斷將載入中共十九大報告的相關內容或許與以往大會的相關內容會有所不同。衆所周知,之前的相關內容多是政治宣示,側重表明大陸實現兩岸統一的立場和態度,而對於中共十九大報告的相關內容,人們關注的焦點為“是否會將國家統一問題提上議事日程”,或者是否會出台“統一時間表”。2017年10月18日,令人翹首以待的中共十九大報告終於公之於衆,其在該問題上的表述是“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①按常理,中共十九大報告既然已作出相關論述,那麼人們的關注和討論應該會到此為止,但事實表明,人們對這一問題的關注和討論并沒有隨著中共十九大的落幕而停止。大會結束後的很長一段時期內,相關各界在這一問題上仍爭論不休,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國家統一必須在民族復興之前得以實現,所以必須要在2050年之前實現兩岸統一。
第二種觀點認為,國家統一可以在民族復興之後實現,“必然要求”并不必然意味著國家統一要在民族復興之前實現。
第三種觀點認為,雖然實現民族復興前一定要完成國家統一,但不可急躁冒進,俟將來條件完全成熟時,再解決國家統一問題。其實,這種觀點可以并入到第一種觀點之中。
上述爭論給大陸對台工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擾。倘若紛爭繼續下去,不利於穩定台灣社會的民心,進而會影響大陸對台工作的大局。面對相關各界的爭論,大陸涉台主管部門——國台辦衹好出面聲稱:不要將民族復興與國家統一兩者簡單掛鈎。其實,國台辦的這一表述仍沒有正面就兩者關係作出具體闡述,而是采取迂迴策略,對相關各界的爭論作了模糊性回應,其目的在於“平息爭論”、“滅火”,而不在於“給出答案”,事實上當時國台辦既不便也很難給出具體答案。
後來對這一問題作出進一步明確回答的是,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終結。”②此表述的意涵可謂簡潔明瞭,換言之,中華民族復興之日,就是兩岸未統一狀態結束之時,國家統一問題的完成時間不會晚於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截至時間,也就是2050年。至此,解決台灣問題的截至時間已經明確劃定,這就是所謂的“沒有具體統一時程但有截至時間的時間表”。於是,圍繞著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孰先孰後的爭論從此劃上了句號。
這裡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在中共十九大之前所經歷的相當長的時期內,兩岸各界從未過多關注所謂“時間表”問題,而為何單單到了中共十九大召開前後才對此持續熱議和反復討論?筆者認為,該問題在此時此刻被提出和討論,這本身就表明,兩岸統一問題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大陸初步具備瞭解決台灣問題的實力、能力和民意基礎。不僅大陸各界這樣認為,而且台灣方面也這樣認為,否則,兩岸不會在這時提出該問題并反復熱議。
需要進一步指出,從當前情勢來看,大陸無須急於對未來兩岸統一的時間表去作具體描畫,因為這裡面充滿了諸多不確定因素。況且,解決台灣問題也是一個動態的複雜的過程,甚至可能會瞬息萬變,過於細化,反而自捆手腳。但是,大家也不難意識到,解決台灣問題雖不會太急,但也絕不會再拖太久。
二、大陸關於推進兩岸統一問題的表述變化及其分析
習近平總書記發表“1·2”講話後,儘管大陸仍聲稱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使用“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的頻次明顯增多。尤其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中美對抗加劇,國際局勢複雜多變,香港反對派、“台獨”勢力與美國相互勾連牽制中國發展,加之疫情蔓延的影響,都促使大陸開始對如何推進國家統一問題去做更深刻的思考和認識,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的變化:
第一,相關涉台表述發生了新變化。最明顯的是對國家統一的表述從“祖國和平統一”變為“祖國統一”,這在近一年來的相關論述中均有體現:一是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涉台部分首次將“促進和平統一”改為“促進統一”;二是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公報的相關涉台表述是“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三是國台辦主任劉結一與海協會會長張志軍2021年元旦賀詞的提法均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與2020年賀詞中的“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相比,“統一”前面少了“和平”二字;四是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在2021年1月17-18日出席中央對台工作會議時發表講話中的表述是“積極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統一”前面也取消了“和平”二字;五是“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的表述是“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六是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涉台部分在論及國家統一問題時的表述是“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七是李克強總理在2021年“兩會”期間回答記者提問時的表述是“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八是海協會會長張志軍在2021年“兩會”期間接受媒體訪問時的表述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及祖國統一”。關於以上表述上的變化,是大陸在國際局勢複雜多變和島內“台獨”活動不斷加劇的情勢下為推進國家統一進程而作出的策略調整,這將使大陸對台工作更加主動從容,但也讓外界產生了豐富的聯想和猜測。如果說,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第一次將“祖國和平統一”改為“祖國統一”,可以解釋為是當時疫情期間大陸“兩會”時長變短、報告篇幅壓縮所致,且開頭一句“我們要堅持對台工作大政方針”已涵蓋“和平統一”的內容,那麼,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公報、汪洋主席在2021中央對台灣工作會議上講話、“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文件則無需有篇幅壓縮的問題,卻為何仍如此表述?并且,通過對比可以發現,除了2020年、2021年兩個政府工作報告之外,上述其他文件和講話均未用“我們要堅持對台工作大政方針”這句話作為統領。據此,外界有人推斷,近一年來大陸關於兩岸統一方式的新表述絕不是偶然的,也不是隨意的,而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第二,關於國防和軍隊建設的表述也發生了新變化。近一年以來,官方文件和發言中涉及到國防和軍隊建設時關於加強練兵備戰的表述較以前出現頻率更高。一是2020年10月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的表述是:加快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全面加強練兵備戰,提高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戰略能力,確保2027年實現建軍百年奮鬥目標。二是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軍隊建設的表述是:全面加強練兵備戰,統籌應對各方向各領域安全風險,提高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戰略能力;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三是2021年“兩會”期間習近平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代表團全體會議時強調,要深刻領會黨中央和中央軍委決心意圖,聚焦實現建軍100年奮鬥目標,緊緊圍繞我軍建設“十四五”規劃布局謀劃和推進工作;要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主動性,把我軍建設年度計劃安排的各項工作往前趕、往實裡抓,確保早日落地見效;當前安全形勢不穩定性較大,全軍要統籌好建設和備戰的關係,做好隨時應對各種複雜困難局面的準備。四是中央軍委副主席許其亮在2021年“兩會”期間出席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代表團會議時指出,要認清機遇與挑戰,強化責任與擔當;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扎實抓好練兵備戰。由上可見,加強練兵備戰成為今年乃至今後幾年大陸軍隊建設的重點任務。
對於大陸在推進兩岸統一問題上的表述變化,該作如何分析呢?筆者認為,應重點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從“祖國和平統一”到“祖國統一”所暗含的意蘊。對於表述調整的背後原因,儘管大陸官方沒有直接說明,但我們結合當前大陸所面臨的國際局勢和台海局勢,不難作出如下推斷和分析:其一,從“反獨”的角度看,目前島內“台獨”活動空前猖獗,美國打“台灣牌”的頻次和力度不斷增加,極有可能觸碰《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二款③所規定的采取非和平方式的情形,大陸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和危險性後,進一步強化練兵備戰,以便隨時應對不測事變的發生。其二,從促統的角度看,大陸開始思考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甚至認為兩岸和平統一的可能性正在喪失,日益逼近《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第三款④規定的采取非和平方式的底綫。一旦大陸認定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就會依該法定條款采用非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雖然幾十年來大陸一直強調“祖國和平統一”,但當其真正將國家統一問題提上日程、認真思考如何加以解決時,很快就發現和平統一面臨著空前的阻力,尤其美國插手台灣問題增大了兩岸和平統一的難度,促使大陸不得不加緊做好軍事鬥爭的準備,一旦出現萬不得已的情形,就衹能啓動《反分裂國家法》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在這樣的情勢下,大陸在推進國家統一問題的表述上作出上述調整,也就勢所必然。當然,需要指出的是,表述上的變化并不意味著大陸改變了既有的和平統一政策,今後仍會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去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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