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開局之年,進一步貫徹實施中醫藥法,依法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該往何處發力?
擴大基層慢性病中醫藥防治納入慢特病報銷的範圍,適當提高中醫藥服務的報銷比例,降低起付標準;著力推動解決確有療效和傳承歷史明確且安全可控的傳統中藥制劑的審批上市問題;加強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制度貫徹執行力度……緊扣民生關切,報告提出了不少“實打實”的建議。
報告鮮明指出:“要堅定中醫藥自信,把發展中醫藥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挖掘中醫藥的健康、文化、經濟、人文等多元功能和價值,依法推動中醫藥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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