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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跨境電商進口規模超千億:市場有需求,政策添活力(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
中評社北京6月20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商進出口規模持續快速增長,成為外貿發展新亮點。商務部等六部門近期聯合印發《關於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擴大至所有自貿試驗區、跨境電商綜試區、綜合保稅區、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區域)。試點範圍擴大將帶來哪些影響,跨境電商當前發展態勢如何?記者進行了採訪。
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規模已破千億元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離我們並不遙遠,境內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商平台購買境外商品就構成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行為。據統計,2020年,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規模已突破1000億元。
新業態的發展離不開相關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國自2016年起探索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實行“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過渡期政策安排,此後過渡期兩次延長至2017年底和2018年底。2018年11月,商務部等六部門印發《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在北京等37個城市試點,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註冊或備案要求,保證了過渡期後監管安排的連續穩定。2020年試點進一步擴大至86個城市及海南全島。
“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意味著手續更簡便、流通更迅速。在試點先行先試帶動下,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快速增長。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自2018年11月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以來,各部門和地方積極探索,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同時,風險防控和監管體系也在逐步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有力有效,具備了更大範圍內複制推廣的條件。
“此次擴大試點範圍,主要是從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出發,推動跨境電商進口更好發展。”高峰介紹,今後相關區域所在的城市,只要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即可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便利企業根據發展需要靈活調整業務布局,便於消費者更加便捷地購買跨境商品,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著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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