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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車只能買全程票”亟需改善
http://www.CRNTT.com   2021-08-22 09:37:45


  中評社北京8月22日電/北京市民劉先生的老家在江蘇徐州,最近幾年他春節坐高鐵回家過年,買不到徐州東站的票,只能買到上海虹橋站的票,中途在徐州東站下車。二等座的差價為200多元。劉先生無奈地說,“為什麼節假日回家,只能買到全程票呢?”記者近日採訪發現,不少乘客都有類似的購票經歷:同一趟火車,買票時顯示到終點站有票,但途中的一些經停站卻顯示無票。(8月18日《法治日報》)

  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正是客流高峰時段,在“一票難求”的背景下,鐵路交通資源供不應求,鐵路企業實行火車票區間限售政策,即同一趟列車,“優先保證長途旅客出行”,這是可以理解的。從車站客流量來看,一趟列車的終點站一般屬於大站,客流量集中;從鐵路企業的經營需要看,在售賣車票時需要進行經濟利益的考量。

  但這種售票策略,也會導致部分乘客難以買到同一趟列車的經停站車票,讓他們不得不像劉先生那樣“買長乘短”。這些乘客購買全程票後在經停站下車,其多支出的票款轉化為鐵路企業的收入,對他們來說則是損失,也是不公平的。乘客出行需求有長有短,既然在中途設了站點,就應該保障乘客自由地選擇、公平地購買。正如專家表示,鐵路企業以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標進行流程設計,沒有考慮到消費者利益最大化,實際上侵害了乘客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同時未將原因明確告知乘客,又侵害了乘客的知情權。

  國家發展公共交通,根本目的是為了方便公眾出行。然而,當某項措施非但未能給公眾帶來實惠,反而影響了公眾出行時,顯然背離了公共交通普惠初衷。有分析人士認為,鐵路企業開放全程票而關閉部分區間票的做法,可能是為了企業本身的利益最大化,防止因為消費者分段購買區間車票而造成部分區間車票資源浪費,同時還可以預防“買短乘長”現象,杜絕部分乘客採用購買區間票的方式逃票。在筆者看來,“買短乘長”不誠信行為,違反了鐵路運輸有關規定,需要防範,但“買長乘短”也是不合理的,亟需改善。

  根據民法典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鐵路企業和乘客屬於法律地位平等的民商事主體,負有對乘客向其發出的要約予以承諾的義務,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該要約、不得違背其承諾。全國聯網售票多年,一趟列車去終點站的有多少、經停站的有多少,鐵路企業掌握著訂票大數據,應在此基礎上進行動態管理,實現供給和需求充分對接,而非使用區間限售的手段去最大化獲利。

  當然,期望鐵路企業能全面開放長、中、短途車票,如果某趟列車在節假日非區間限售不可,那也應該提前告知經停站無票的原因,引導乘客合理選擇出行方式。

  來源:城市導報  作者: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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