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據廣州日報評論,標價2680元的掃地機器人,“中獎”後優惠只要380元。近兩年來,不少網友見過這樣的“抽獎活動”,也中過類似的“獎”。消費者以為天降餡餅卻跌入消費陷阱,買了假冒偽劣商品又遭維權難。在物質極大豐富的今天,日用品供大於求日趨明顯,銷售模式千變萬化,促銷售沒錯但套路銷售就違法了,銷售的底線是不能憑借欺詐促成交易。
從法律層面來講,套路銷售試圖游走在欺詐與促銷售之間的灰色地帶,但實際上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這樣的所謂灰色地帶是不存在的,套路消費套得了一時但終會受到法律的嚴懲,不僅消耗了消費者的購買信心,還破壞了商業生態環境,對促消費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從道德層面來講,策劃套路銷售的銷售方顯然有違公序良俗。消費者也存在著貪小利之嫌。被套路的消費者懷揣撿便宜的喜悅感墜入購買假冒偽劣商品的陷阱。殊不知,從來就沒有天上掉下的餡餅,憑空來的“驚喜”往往都是“驚嚇”的序曲,企圖占小便宜的消費者多數都會為此付出代價。
對用消費套路誑騙消費者的不法分子應依法予以嚴懲,但更應培養出全民抵禦欺詐套路的抗體。隨著騙術升級而不斷升級的反詐宣傳和騙術解析產生了實效,但要根除,還需提升全民的綜合素質,傳承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精髓,遠離貪念貪欲貪小利的念頭。正如古人所言,“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防騙技巧千萬條,不貪不占第一條。避免或減少套路銷售,首先,有關職能部門應加大對此類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其次,消費交易平台應肩負起相應的責任,加大對平台入駐商戶的管理和服務水平。最後,廣大消費者應提升個人綜合道德素質,不僅要有識別騙術的能力更應具備不貪不占不助惡的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