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街頭賣烤紅薯的大爺不用擔心貼在攤位上的二維碼不能用了。
3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將開始實施,其中涉及個人收款碼的部分如何落地備受關注。尤其是近期,網絡上關於個人收款碼能否進行經營性收款的討論較多。針對這一疑惑,2月22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公告明確,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碼可繼續使用,不關閉、不停用、功能不變。同時新設“個人經營收款碼”,用戶可自由選擇使用。經濟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業內專家。
攤販個人收款碼能繼續用
經濟日報記者了解到,對於流動攤位等經營規模小,或偶然發生經營收款的個人經營者,3月1日後可繼續使用原有的個人收款碼。
2月22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的關於優化條碼支付服務的公告稱,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精准和便捷的支付服務,新設“個人經營收款碼”,用戶可自由選擇使用。
業內專家表示,如用戶選擇使用“個人經營收款碼”後,原有的“個人收款碼”可繼續保留,不關閉、不停用,個人日常收付款可繼續使用“個人收款碼”。
在支付清算協會公告發布後,微信、支付寶也先後發布公告稱,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碼可繼續正常使用。
微信公告稱,3月1日之後,結合用戶收款情況,將陸續通過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發出邀請,在用戶自願的情況下提供個人經營收款碼,免費領取物料碼牌。
支付寶也表示,3月1日之後,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可繼續使用,也可繼續享受現有的包括提現免費在內的一系列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