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日前,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堅持市場運作原則,提出有關措施,有助於指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不斷提升金融服務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加快推進,大量新市民進入城鎮工作和生活。截至目前,3億左右的新市民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獲得長足發展,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積極創新產品和服務,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可得性,新市民金融服務的水平和能力有了明顯改變。
加強和改進新市民金融服務,具有重要意義。首先,這是金融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金融為民”的具體體現。新市民群體在城市建設、民生服務等領域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服務好他們更能彰顯社會的公平正義,進一步顯現金融的溫度和熱度。其次,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是普惠金融發展的應有之義。日前,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而新市民群體正是普惠金融的重要服務對象。再次,這是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圍繞新市民在創業、就業、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的金融需求,創新推出針對性的產品和服務,將開辟金融服務“新藍海”。
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主要責任在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責無旁貸,任重道遠。第一,金融機構應轉變觀念理念,把新市民作為重要服務對象,把服務新市民納入發展戰略,作為普惠金融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發展重點,持之以恒加大支持力度,逐步提高新市民客戶占比。第二,優化經濟資本分配,通過設立專項額度、加大考核激勵等措施,完善內部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支持和鼓勵分支機構和一線工作人員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第三,依法合規用好內外部資源,加大產品創新力度,面向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大學畢業生等人群,針對就業、創業、消費等不同階段的需求,推出期限靈活、額度和費率適中的產品。第四,充分應用金融科技理念和手段,通過獲取多方數據和信息等方式對新市民進行精准畫像,創新對新市民的信用評價方式,降低對抵質押物和擔保公司依賴,提高風險管理效率。同時,要加強和改進金融消費者教育和保護,提升新市民金融素養,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
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進一步完善信用基礎設施,為金融機構服務新市民創造更好的條件。如加快建設全國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區域性大數據平台,免費向金融機構開放,降低金融機構服務新市民的成本。要充分發揮市場化個人征信機構的作用,探索推出新市民征信產品,為新市民金融服務提供支撐。地方政府應完善新市民服務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加大對吸納新市民較多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的支持。金融管理部門則應完善政策措施,打消金融機構服務新市民的顧慮,激發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的能動性。個體工商戶作為“小微中的小微”,是新市民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金融公司運用金融科技在服務個體工商戶方面已有積極探索,應放寬政策限制,鼓勵有能力有意願的消費金融公司擴大對個體工商戶等新市民群體的服務。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董希淼(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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