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由13個部門聯合修訂發布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開始施行,受到廣泛關注。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對《辦法》進行修訂,主要目的是進一步保障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
平台出海有“規定動作”
近年來,中國互聯網應用加速發展,在通信、支付、購物、視聽等領域都湧現出一些體量巨大、全球領先的互聯網平台,其中不少已赴國外上市或有相關計劃。
記者了解到,《辦法》第七條明確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申報網絡安全審查。這成為各界最為關注的內容。
中國網絡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高級工程師唐旺說,如果互聯網平台不遵守國家有關網絡安全要求,不落實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保護責任義務,上市後在金融力量影響下無序擴張,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將成倍擴大。
業內人士認為,將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納入網絡安全審查,是《辦法》修訂的一大亮點。從實際情況看,走到出海上市這一步的平台,用戶數很少有低於百萬級別的。《辦法》的修訂意味著今後網絡安全審查成為平台出海上市的“規定動作”。
“網絡安全審查不會限制開放,啟動審查後,經研判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可繼續赴國外上市。”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桂暢旎說,開展網絡安全審查是國際通行做法,有利於推進中國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