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該公司採取的經營模式和計酬方式是要求被加入人員購買美容護膚產品,取得加入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形成上下線關係,上級依據推薦下級及團隊的銷售總業績獲得報酬和獎金,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相關規定,屬於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相關規定,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7080393.2元、罰款130萬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了解到,2022年1月24日,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該公司已被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記者劉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