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0日電/據央視新聞報導,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出《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強化醫療服務價格宏觀管理和動態調整,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並實質性運行,要在省級層面統一動態調整機制的具體規則,明確啟動條件和約束條件,健全價格調整程序、規則、指標體系,避免各行其是。
國家醫保局:要突出體現對技術勞務價值的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各級醫保部門要扎實做好醫療服務價格日常管理工作。對價格項目的具體執行切實擔負起管理職責,做好內涵邊界、適用範圍等政策解釋,及時回應臨床關切。落實醫療服務價格重要事項報告制度,提高報告質量,確保上下聯動、橫向協同。
《通知》明確,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要突出體現對技術勞務價值的支持力度。優先從治療類、手術類和中醫類中遴選價格長期未調整、技術勞務價值為主(價格構成中技術勞務部分占比60%以上)的價格項目納入價格調整範圍,每次價格調整方案中技術勞務價值為主的項目數量和金額原則上占總量的60%以上,客觀反映技術勞務價值,防止被設備物耗虛高價格捆綁。對技術難度大、風險程度高、確有必要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可適當體現價格差異。總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專項調整經驗,按照技術勞務與物耗分開的原則,科學把握檢查化驗項目價格構成要素,通過集中採購等多種方式降低物耗成本,推動項目總價合理下降,切實向群眾傳導改革紅利。
國家醫保局:要加快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受理審核進度
國家醫保局表示,要加快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受理審核進度,切實加強創新質量把關,旗幟鮮明支持醫療技術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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