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認為,深圳的青年人才共有產權房與北京的共有產權房不一樣。北京的共有產權房是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於同等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的價格水平,並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和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深圳的共有產權房計劃,是用市場化手段來實行共有產權房。那麼,這共有產權房能不能買呢?
首先,青年人才如果有點家底但不足以在深圳買房,想要低門檻短暫解決置業問題,就可以通過這個共有房計劃置業。
青年人才如果3年後,有了一定的經濟實力,可以選擇3年後讓房企回購50%的產權,雖然犧牲了一定的資金利息,卻換得了產業公寓3年的免費居住權,也沒有什麼損失。
青年人才面臨的風險有:第一,3年後,房價上漲了,如果買下全部產權,就可能面對未來產業公寓交易流動性差的問題;第二,3年後開發商有可能不會或者無力履行回購的義務。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稱,深圳作為全國產業和住房方面創新較多的城市,此次共有房計劃,比傳統的共有產權住房的內容有更進一步的創新,值得行業的關注。此類住房的推進,客觀上是保障青年住房權益、降低住房交易成本的一種非常好的產品內容,真正體現了住房領域的創新內容。
嚴躍進表示,類似互相回購的做法,其實關注到了房價的波動,過去有一些房企其實也有此類產品創新,類似房價若下跌可以無條件賠付等。這是對購房者尤其是青年人的最大保障,進一步體現了深圳在青年人住房方面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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