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外來入侵物種管理制度
《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制度,每十年組織開展一次全國普查;建立外來入侵物種監測制度,構建全國外來入侵物種監測網絡;建立外來入侵物種信息發布制度。
因品種培育等特殊需要從境外引進農作物和林草種子苗木、水產苗種等外來物種的,應當依據審批權限向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和海關辦理進口審批與檢疫審批。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
全面提升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監管效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法重點圍繞期貨交易、結算與交割基本制度,期貨交易者保護制度,期貨經營機構與期貨服務機構的監管,期貨交易場所和期貨結算機構的運行,期貨市場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
本法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統一確立了衍生品市場發展和監管亟須、國際通行的基礎制度,如單一主協議、終止淨額結算、交易報告庫等,賦予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監督管理衍生品市場的職責,并授權國務院依照該法原則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