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道,今年以來,浙江省台州市派駐機構以協同監督單位黨組把好黨風廉政鑒定意見端口為支點,壓實黨組、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黨支部各個監督主體的監督責任,出具黨風廉政鑒定意見92份,提出暫緩使用意見3人次。
為強化各綜合監督單位黨組在選人用人方面的責任意識和紀律規矩意識,駐市發改委紀檢監察組協同黨組問診把脈,精准畫像,構建組委聯動、內外貫通的政治監督機制,防止“帶病上崗”。會同市統計局等黨組出台《協同聯辦黨風廉政鑒定意見的實施辦法》,推進黨風廉政鑒定意見工作標准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強化駐在部門黨組、內設部門協同監督,嚴格選人用人工作的全過程監督。
駐市發改委紀檢監察組還從規範自身工作程序入手,制定《組內辦理黨風廉政意見回複工作流程》,明確組內責任分工和AB崗初審制度,強化對相關人選的信訪舉報、問題綫索、廉政檔案、黨政紀處分情況等事項核查責任,在經初審、會審和集體研判後,出具黨風廉政鑒定意見。通過細化流程,使鑒定意見回複更科學精准,防止千篇一律、流於形式。
發揮近距離、高頻度的監督優勢,注重收集黨員幹部政治品質、擔當作為、作風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建立與駐在部門班子成員定期會商、機關紀委定期座談、黨員幹部定期約談等機制,及時通報情況、互通信息。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從分析研判和動議醞釀階段就參與駐在部門黨組(黨委)選人用人工作并實行全過程監督。
與此同時,市紀委監委機關與派駐機構強化組委聯動,建立政治業務共學、問題綫索共辦、廉政檔案共建、接受監督共勉“四共”機制,充分發揮監督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