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9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律師的招聘工作將於今年8月中展開,律政司8日提醒,投考人士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和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或以上,以及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律政司指出,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政府律師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即是及格成績。
至於綜合招聘考試,根據律政司要求,取得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Advanced Level)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而取得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律政司提醒,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10月8日及15日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