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代表著社會的有序、和諧與穩定,而活力則蘊含著社會的豐富性、多樣性。健康、良好的社會秩序是社會煥發活力的前提和保障,社會活力的奔湧則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秩序的提升,活力和秩序兩者相輔相成、辯證統一。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的:“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鬆,波濤汹湧也不行。”寓活力於秩序之中,建秩序於活力之上,實現社會有序運行與社會活力迸發相統一、相協調,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才能確保中國式現代化穩步向前。
今天的中國,是一個活力奔湧的中國,也是一個和諧穩定的中國。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既要以安定有序贏得長遠,也要以旺盛活力提供動力。科學有效協調活力與秩序的關係,保持活力與秩序的動態平衡,定能續寫兩大奇跡新篇章,匯聚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磅礴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