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機關在加強系統內部聯合的同時,要注重外部銜接,發揮好協助引導推動功能,把紀檢監察監督這個“小系統”與黨和國家監督體系這個“大系統”連接起來,形成監督合力。要聚焦“國之大者”,在黨內監督主導下貫通各類監督,促進各類監督相互之間、監督與監管的貫通銜接,推動監督、處置、治理有機結合。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需要延伸監督觸角,推動完善基層監督體系。紀檢監察機關要統籌用好縣鄉監督力量,促進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效銜接,構建基層公權力大數據監督平台,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健全基層監督網絡。
把握科學改革方法,更加突出運用治理的理念、系統的觀念、辯證的思維
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正確方法論。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壘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進、積厚成勢,進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新階段。衹有不斷深化對改革規律的認識,用正確科學的方法持續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才能進一步完善監督協調機制、充分釋放監督合力。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維護黨中央權威,鞏固黨的團結一致,保證黨的政治綱領和政治目標實現,是紀檢監察機關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責任。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必須牢牢把握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根本政治原則,深入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圍繞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關鍵環節加強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從組織形式、職能定位、決策程序上將黨對反腐敗工作、紀檢監察工作的統一領導具體化,推動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