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今年1月在“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致辭時所指出,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要切實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對國安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香港特區國安委應當與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一道及時認真研究解決,共同把香港國安法實施好,確保香港安全無虞。夏寶龍主任強調,根據香港國安法,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其不一致時,應當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
香港社會要時刻保持警覺,特區政府亦要繼續主動研究和修改、完善相關法例,全面而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