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2日電/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有利於提高農民收入水平、促進農村農民共同富裕。習近平總書記在廣東考察時強調:“加快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深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促進共同富裕。”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三農”工作,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推動農民財產性收入穩定增加,有力促進了農村農民共同富裕和城鄉協調發展。
人民日報發表華南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許純蕖文章表示,黨的二十大報告著眼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出“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這為我們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落實中央一號文件部署安排,加快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為促進農村農民共同富裕貢獻力量。
文章提出,積極探索有效途徑。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農戶和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產前、產中、產後農業生產性服務。鼓勵整合利用集體積累資金、政府幫扶資金等,通過入股或者參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村與村合作、村企聯手共建、扶貧開發等多種形式發展集體經濟。深入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支持家庭農場組建農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據發展需要辦企業,帶動小農戶合作經營、共同增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才培養,完善激勵機制。完善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加強資本下鄉引入、使用、退出的全過程監管。
尊重和保障農民權益。適應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新要求,不斷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對於增強集體經濟發展活力,推動農民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要發揮農民主體作用,支持農民創新創造,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確保農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真正讓農民成為改革的參與者和受益者,激發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探索建立兼顧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調節機制。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鼓勵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
建立健全體制機制。探索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村繁榮。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構建產權關係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壯大提供制度保障。進一步完善財政引導、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體經濟發展機制。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不動搖,圍繞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來謀劃和實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確保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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