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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自2019年以來香港市民對公屋、居屋與私人住宅居住環境的滿意度變化對比(中評智庫大數據中心製圖) |
儘管上面有提到長者貧困是垃圾屋現象的成因之一,但圖3中53%的垃圾屋住戶居於公屋的統計數字,除了因為這個群體多數由中低收入階層組成以外,公屋整體欠佳的管理水平也與此脫不了干係。據圖8可知,近4年半以來,香港市民對居屋與私人住宅居住環境的滿意度在多數時候都較公屋高。作為為公屋住戶提供管理服務的主要部門——房委會的執行機構房署,早於2003年起已在公共屋邨推行“屋邨清潔扣分制”(2006年後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會對囤積雜物垃圾的公屋住戶進行扣分,屢次警告後仍不糾正的甚至會被收回單位,但這項制度實際操作起來卻成效甚微。房署在接到其他住戶投訴“垃圾屋”的情況後,雖然會跟進事件,對涉事“垃圾屋”住戶進行警告;但如果該住戶仍不肯改變囤物的生活習慣,房署通常也只是放任不管。儘管在一些住戶的強烈投訴下,房署也會派員強行入屋進行清理,但不久之後雜物往往便再次堆積。此外,有部分垃圾屋個案雖位於公共屋邨,卻在“租者置其屋”計劃下被住戶購買,因此其管理方式實質上與私人住宅無異,增加了垃圾屋問題的治理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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