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平台而言,理應負起相應的規範監督責任來。雇主也好,出租方也罷,應該最大限度減小信息誤差,準確掌握對方的真實信息和真實需求。而目前的一些二手交易平台、社交平台上發布的“租人”廣告,存在信息交流混亂、需求方資質模糊等問題。
既然是勞務性質的交易,就應該強化合規審查,留底真實個人信息,逐步形成強連接的信任。在這方面,當下很多行業已有成熟經驗,既然找保姆、找代駕能做到,租女友/男友應該也能做到。
此外,也應強化簽訂書面協議等法律文書的做法。此類租賃屬於勞務合同,相關權利義務、服務條款也應一體約定,醜話說在前頭,反而會少了很多糾纏撕扯。在線下,租賃雙方也要多一些靈活機警,多一些防範。
社會在發展,人們的需求偏好也在不斷更新,很多原本是“好奇”“好玩”等小眾的東西,往往會登堂入室,衝撞著人們的認知,也考驗著固有的制度體系。只是,既要滿足不斷發現新的需求,又要合理避坑。將新鮮事物按照現有的制度、法律、法規加以規範,這也不僅僅是為了給人們一種安全感,更是為了讓這個社會更美好。
來源:光明網 作者:龍之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