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開放精度需進一步提升。隨著國際經貿規則談判重心向服務業領域聚焦,該領域新的經貿規則將不斷湧現,可能會對國內相關規則形成挑戰。與《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規則相比,中國在知識產權、競爭政策、補貼等邊境後措施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例如,在政府採購方面,存在政府採購主體和項目範圍仍然偏小等問題。同時,在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方面,對接的精準性還有待提高。例如,在數字貿易領域,《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和《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都涵蓋了在線消費者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數字貿易中的重點議題,而國內規則主要聚焦跨境數據流動等部分數字貿易議題。
四是開放的安全性需進一步增強。當今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相互交織,許多國家對經貿合作的態度更為複雜,外貿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更趨嚴峻。這些都可能使中國服務貿易發展遭遇更多困難。關鍵服務業領域對外開放面臨的安全風險上升,也對服務業開放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在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中提升識別風險、防控風險的能力和水平。
明確擴大開放的關鍵措施
文章指出,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是當前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點方向。針對當前服務業擴大開放面臨的市場准入、行業監管、數據跨境流動等方面的體制機制障礙,需發揮好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等開放平台先行先試作用,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入推進服務業在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擴大開放,培育服務業國際競爭新優勢。
一是放寬服務業市場准入,優化邊境後措施。要健全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繼續合理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分類放寬准入,推動科技服務、商務服務、金融服務等領域開放舉措全面落地,持續深化增值電信、教育、醫療健康等領域開放,推動出台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同時,要繼續清理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限制。
二是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構建高標準服務業開放制度體系。需強化服務業內外標準對接、資格互認,加快消除邊境內壁壘。加快落實《服務貿易國內規制參考文件》,加強國內外規制銜接,進一步提升服務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在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以及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率先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著重在跨境服務貿易、知識產權、電子商務以及數字貿易等領域,加快推進自主開放,創新推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標的制度成果,積累規則對接的經驗。
三是強化要素供給保障,提升服務業開放能級。需加快簡化和優化來華外籍人員簽證手續,提高外籍人員來華工作便利化水平。針對外籍人才在從業資質等方面的限制,支持各地借鑒北京、海南等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的做法,出台境外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對境外人員開放職業資格考試,便利境外專業人才在本地執業,探索建立開放便利的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制度。
四是統籌開放與安全,構建服務業開放風險防控體系。在服務業開放發展的過程中,要始終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開放與安全,強化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切實完善風險評估、預警和防控機制。探索採取分類分級管理原則,加快法規制度建設、完善政策標準、優化技術服務,保證相關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建立健全數據出境安全管理制度體系,積極參與數據跨境流動國際規則制定,保障數據跨境流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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