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據新華社報導,為進一步活躍房地產市場,推動樓市穩定發展,沈陽市近日發布多項優化政策,在全區域解除限購、限售基礎上,不再實施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
根據新政,對於貸款購買沈陽市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取消沈陽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此外,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職工在沈陽市行政區域貸款購買自住住房,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時限為2024年11月30日前。
新政同時優化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根據繳存人家庭在購房地擁有住房套數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確定執行首套或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及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檔次,並將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中商貸已償還5年(含)以上調整為商貸已償還3年(含)以上,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記者瞭解到,2024年,沈陽市計劃新建商品住房供應348萬平方米,新增供應商品住房用地185.1公頃;計劃籌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42萬套;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0.5萬套;實現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3.5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