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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本屆“立法院”首次會期的最後一戰
http://www.CRNTT.com   2024-07-16 11:39:11


 
  至於為何民眾黨“立委”並非是沈伯洋等民進黨“立委”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九十一條修正案的主要針對對象,卻要主動對該法案發起“攔截戰”攻勢?這有可能是黃國昌“芝麻換西瓜”策略的運用。這是因為,黃國昌要參選新北市長,是“路人皆知”的“陽謀”。但黃國昌也深知,如果沒有國民黨的“禮讓”及合作,將難以挫低民進黨可能的戰將鄭文燦或蘇巧慧。在不少國民黨人極度盼望李四川上陣,而李四川卻仍在觀望之際,黃國昌顯然是要“以快打慢”,以在“立法院”主動支援國民黨的善意,在國民黨還未能物色到適合人選,或李四川尚未表態之時,以“生米煮熟飯”的手法,換取國民黨的“禮讓”。尤其是最大威脅對手的鄭文燦因涉貪而被拘捕及羈押禁見,蘇巧慧可能“未成氣候”的情況下,正是黃國昌向國民黨遞上“投名狀”的最佳時空環境。
  
  當然,沈伯洋等十八名民進黨“立委”的提案,擬定台灣地區的民代、從事與“國家”利益相關者及曾參與“立法院”秘密會議者,對“國家”關鍵政策之執行及規劃有參與及知悉,其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若有接觸黨政軍人員要做報備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正好就是對賴清德“五二零”講話中有關“以先從重啟雙邊對等的觀光旅遊,以及學位生來台就學開始,一起追求和平共榮”的諾言相扞格,因而即使是由民眾黨扮演衝鋒者,也具有充足的正當性,而且更是以此證明,民進黨在台海議題上是“說一套,做一套”,根本上是要斬斷兩岸交流。
  
  沈伯洋於今年四月起提出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已經在“立法院”纏鬥了兩個多月,相關提案屢次在程序委員會即遭藍白擋下。在第十一屆“立法院”的第一個會期延會進入尾聲,民進黨黨團於本月十二日院會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包括攸關“立委”赴陸納管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共十案,民眾黨團則提議將其中的九項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藍白最後以席次優勢優勢封殺成功。
  
  其實,“立法院”法制局早就曾為相關修法內容提出研究報告,指出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理由書所揭櫫之意旨:“『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因此,限制入出境涉及“憲法”對人民遷徙自由保障之限制,相關規定應符合比例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
  
  而《兩岸關係條例》第九條當初制定時,乃基於“國家安全”及利益之考量,明定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其許可辦法則授權訂定之,並明文限制經許可進入大陸地區之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之授權,一九九三年四月三十日訂定《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其後並歷經四次修正,將該條例基本精神由“原則禁止,例外許可”轉變為“原則許可,例外禁止”。
  
  因此可以說,沈伯洋等民進黨“立委”,其實是要重走“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的回頭路。這與沈伯洋最早進行所謂“北京對台資訊戰與認知作戰研究”,並提出“反認知戰”和“反介選”口號“獨派”思維密切相關。也正因為沈伯洋的所有言行,都充分暴露了其“台獨”分子的真面目。因而其本人有“自知之明”,不敢前往大陸。但卻也要以“酸葡萄”心態,攔阻其他“立委”前往大陸。這種“攬住一齊死”的心態,十分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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