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瘋狂的自行車”該管,但也要避免一刀切
來源:光明網
據報導,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從即日起,將對路面發現的自行車競速行駛行為開展嚴格管理,對涉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全力確保道路騎行環境安全有序。交管部門還公布了安全提示:騎行前檢查車輛性能,騎行時佩戴頭盔等保護裝備;沿道路右側騎行,切勿占道通行、逆行,禁止多人並排騎行;控制騎行速度,保持安全距離,避讓往來行人及車輛,避免急轉彎、急刹車等危險行為。
不經意之間,騎行成為了都市的一項新興時尚運動,購置碳纖維打造的路騎自行車、帶上一系列裝備,開始一場說走就走的騎行,既時尚又健康。騎行既可以是志同道合者的社交派對,也可以是一個人的體能鍛煉。
但是,綠色、健康的騎行在現實中產生了不少安全問題。有的公路騎行者在騎行時勾肩搭背、追逐嬉戲,有的動輒幾輛車、十幾輛車排成一隊,在人流車流裡橫衝直撞。還有的公路騎行者無視交通信號,無視路權規則,把公共道路變成了自己的“競速場”,對行人、非機動車以及機動車構成安全隱患。所以,公眾近年來對於野蠻騎行、自行車“飈車”問題詬病頗多。
此番,北京交管部門特別提示:“守法是開展騎行活動的基本前提。希望廣大騎行愛好者瞭解相關法律規定,自覺做到守法騎行、文明騎行。”其實,競速騎行作為一項新興的運動,對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
首先,嚴查嚴管騎行競速,那麼限速多少才合適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條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但是,法律並沒有對自行車(無論是普通自行車還是公路自行車)提出明確的限速要求。可是,若干年之後,競速騎行成為了一項新興運動,而且競速自行車因為各種新材料、新技術的加持,時速可達到30公里、40公里甚至更高,遠遠超過了傳統非機動車的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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